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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故后宅基地过户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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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直接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,向村委提交申请书并上报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核实,即可完成相关流程。
值得强调的是,宅基地无法继承,仅限于宅基之上的房产继承。
鉴于宅基地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,非集体成员无法享受其权益,因此不具备继承资格;
然而,父母留下的房屋作为个人私有财产,子女可依法继承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
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
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
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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